黑龙江: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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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7-24 来源: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 【字体:小 大】 |
2007年高考补报志愿通知第9号
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院校经第一次补报志愿录取后,因线上志愿生源仍不足,尚有部分剩余计划,现进行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。补报志愿时限为:7月24日18:00时左右起至7月25日10:00时止,过时一律不予受理。补报志愿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凡高考成绩在我省本科二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(文科499分,理科526分,包括政策加分)以上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补报。
二、考生可补报2个院校志愿。本次补报志愿设两个志愿栏,“一栏”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,“二栏”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。第一个志愿栏内必须填报“附表1”内所列院校,第二个志愿栏内必须填报“附表2”内所列院校。否则,网报系统不予确认。录取顺序为:先按第一志愿栏内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后,再按第二志愿栏内志愿顺序投档录取。
三、补报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、专业要求等以我省《招生计划》及院校《招生章程》为准。有关本次补报志愿的院校代码、名称和专业代码、名称详见附表1、2。
四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“龙招港”(www.lzk.hl.cn),点击“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考网上补报志愿入口”,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(网报服务电话:0451-82376072,82376270)。
五、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,或在“龙招港”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,将被拒绝补报志愿;凡在“龙招港”上查询到“预录取”、“院校在阅”结果,而被拒绝补报的考生,均为即将被录取,院校不再退档,只待办理录取手续,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。
六、本次补报志愿录取后个别院校还有剩余计划,将按考生志愿适当降分录取以完成本批次招生计划。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预计于7月26日晚间开始划线后投档录取。
附表1: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剩余计划表(一)请点击查看
附表2: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网上补报志愿剩余计划表(二)请点击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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